4月1日
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
关于征收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
旧村改造项目住宅房屋的公告

关于征收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旧村改造项目住宅房屋的公告
为改善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的综合环境和居住条件,完善配套功能,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,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,东港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区域内住宅房屋进行征收。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、《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征收目的:实施旧城区改造、进行配套建设。
二、征收范围:北京路以西、海曲东路以南、菏泽路以东(包括道路两侧)、兖石铁路以北百发居委范围内。
三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:详见附件。
四、房屋征收人:东港区人民政府
五、房屋征收部门:东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六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:北京路街道办事处
七、房屋被征收人: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尚未拆除的合法住宅房屋(以调查登记为准)的所有权人。
八、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:签约期限不超过10日,自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九、搬迁腾空时间: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。
十、被征收人对东港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,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日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6个月内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期间房屋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
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旧村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.pdf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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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港区人民政府
2025年4月1日

来源: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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