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杰 方芳近日,浙江省象山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红海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3名被告人因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适用缓刑,各并处罚金。此外,法院还支持了象山县检察院提出的生态修复赔偿诉讼请求,3名被告人被责令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1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