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创 河南法治报道
导语
一场设计好的“复婚计划”,因情感操控走向极端悲剧:男子为刺激前妻回心转意,假装与保姆相恋、甚至“假戏真做”,却没想到保姆深陷其中无法自拔,最终亲手将他捅死于家门口。
这起发生在现实中的“爱情骗局”引发巨大争议,感情欺骗是否违法?
杀人者是否情有可原?

案情回顾
2024年冬,山东某城市发生一起命案,一名中年男子谢某在回家途中突遭袭击,被人连捅数刀,当场死亡。
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,令人震惊的是,作案者竟是谢某家中长期雇佣的保姆李某。
案件曝光后,背后的故事比电视剧还要曲折。
谢某与前妻贺某曾是大学同学,谢某青年时期默默暗恋贺某多年,多年后事业有成的他再次邂逅贺某,两人顺利走入婚姻,并育有一女。
然而婚后的谢某逐渐显露出大男子主义一面,财务上不透明、对家庭事务独断专行,令贺某逐渐失望。
在结婚第七年,因一次亲戚借钱的争执,两人赌气离婚,贺某将年幼的女儿留给谢某抚养。
谢某自知贺某并非真正想离婚,心中仍有复婚念头,却因自尊作祟迟迟不肯低头。
直到某天,他发现女儿变得沉默寡言,学习成绩也开始下滑,于是雇来了保姆李某照料女儿生活起居。

李某性格温和、勤快能干,很快赢得谢某及女儿的信任。
一日饭后,谢某带着女儿与李某散步,巧遇老朋友调侃“新嫂子”,这个玩笑让他心生一计:何不将李某当作“复婚工具”?
于是谢某开始刻意营造“新恋情”,不仅在朋友圈晒合影,还在公司年会带上李某出席,甚至拍摄“家庭照”设置为“仅前妻可见”。
一边是李某逐渐陷入“被爱”的错觉,一边是贺某开始吃醋回访探视。
谢某见计划奏效,进一步将计就计,甚至借酒后与李某发生关系后,向其“求婚”。李某感动落泪,满心欢喜接受求婚。
但谢某并未真正准备履行婚约。
在一次意外中,李某发现谢某与贺某已暗中复合,原来自己从头到尾只是一个“道具”。
李某情绪崩溃,多次试图与谢某理论无果。
最终,在刚出狱的表哥鼓动下,两人在谢某楼下蹲守,表哥一棍将谢某击倒,李某趁机连捅数刀致其死亡。
案件震惊社会,警方随即将李某及其表哥抓获。
庭审中李某情绪激动,反复强调自己“被玩弄感情”“精神崩溃”,但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,判处无期徒刑,其表哥因共犯获刑11年。

网友看法
- 网友A:“谢某玩火自焚,拿感情当游戏,最终害人害己。”
- 网友B:“李某可怜是真可怜,但杀人就是不行,不能用情绪当借口。”
- 网友C:“这种男人不值得可怜,保姆至少是被精神操控了。”
法律解读
一、欺骗感情是否违法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8条:
❝
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”
感情欺骗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,但若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或财产损失,可能构成民事侵权。
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:
❝
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第1183条进一步明确:
❝
“自然人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,有权请求赔偿。”
若李某能证明因谢某的欺骗而患上抑郁、焦虑等精神障碍并有医学诊断支撑,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

二、李某行为的罪名认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4条:
❝
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”
本案中,李某虽因感情受伤,但主观上仍具有伤害他人的意图,并实施了致谢某死亡的客观行为,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。
法院结合以下因素作出从重判决:
- 李某带同表哥预谋蹲守;
- 使用凶器;
- 多次捅刺致命部位;
- 作案后无自首行为。
但也考虑到:
- 李某无前科;
- 犯罪动机源于长期情感操控;
- 谢某确有重大道德过错。
最终判处无期徒刑,属依法适用“宽严相济”原则。
三、共犯责任
李某表哥虽未直接持刀,但其帮助实施袭击,构成共同犯罪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25条:
❝
“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,都是主犯。”
因此,表哥因参与实施致命行为,被判有期徒刑11年,合法合情。

呼吁
感情不是游戏,操控他人情感的行为可能引发不可控的后果。
在感情纠纷中,受害者应理性维权,切勿以暴制暴,触碰刑法红线。
社会与法律应给予情感受害者更多保护与心理干预机制。
家庭、雇佣关系中也应划清情感与职责的界限,避免权力滥用。
愿悲剧止步于此,愿法理与人情共同守护爱的底线。
(本文人物均为化名,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)
来源/河南法治报道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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